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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长城助农奖学金(本科生)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9-01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在我校设立新长城助农奖学金。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长城助农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名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校期间刻苦学习,评选学年无不及格现象;

3.我校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草业与草原学院、林学院、风景园林艺术学院、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4.学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40%,素质测评成绩位于专业前50%。

(二)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前提下,参评学生在评选学年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与农林牧副渔相关社会调研或实践活动,取得一定实践成果,为团队做出一定贡献,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相关表彰;

2.积极参加三农和乡村建设相关领域(含乡村支教)志愿服务活动或公益活动,获得一定服务时长;获得相关奖励表彰者;

3.积极参加“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等科普活动,为服务地带来文化宣讲,技术演示,技术支持,为服务地带来相关知识普及和生产生活指导;获服务地好评或表彰者;

4.积极搭建“爱农助农”平台,为农户提供电商知识和相关技能支持,协助农户销售农产品,助力农民增收,为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贡献智慧和力量;

5.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校级相关课题和比赛,专业大赛或其他农林牧副渔相关赛事,获得相关项目表彰奖励的;

6.在学科相关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完成并公开发表与乡村振兴或三农相关领域的理论实践成果;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纳;推动某项农林牧副渔相关政策实施或优化;实施或参与实施某项农林牧副渔相关科技成果转化。

 新长城助农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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